为了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确保对疫情防控重点人员行程轨迹进行及时有效溯源,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出租汽车全部采用扫二维码乘车登记信息,所有乘客乘车时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使用手机扫描车内张贴的《丹东市公共出行实名登记二维码》,自动导入有效联系方式。乘客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由出租汽车驾驶员协助扫描登记或手工登记。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主动提示车内所有乘客扫码乘车,对未戴口罩、拒不扫码和登记信息的乘客予以拒载。
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确保疫情防控信息可溯源、不他用、无泄露。
四、各级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通告要求落实乘客信息登记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全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含包车客运)恢复运营后参照执行。
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口岸交通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