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实到位,防止疫情通过农村集贸市场传播,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农村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从农村集贸市场的人员、摊位、禽类销售、垃圾清运、清洁消毒等11个方面全面加强指导。
按照《指导意见》,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集贸市场管控,在全市已营业的42个农贸市场(含农村大集),实施集贸市场“一场一策一档”管理,统筹落实健康排查、值守巡查、体温监测、清洁消毒、人员防护、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后勤保障等措施,明确人员职责、联系方式。集贸市场划定非固定经营摊位位置,间隔控制在1米以上,固定摊位采取间隔营业、错峰营业措施。建立场内经营者信息台账,监测场内经营者在岗期间健康状况。进入市场的赶集人员须佩戴口罩。加强集贸市场垃圾清运管理,重点管理当日垃圾、垃圾暂存地及周围、下水道口部位等。禁止集贸市场内销售活禽,严禁销售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月4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还成立集贸市场督查组,结合执法支队农资打假等工作,对农村集贸市场防疫、农资等工作进行督导。(通讯员 杨柳 记者 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