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吕文卫):近日,《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今年,沈阳市大气优良天数同比要增加1至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及以下,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扩大并调整散煤替代范围
今年沈阳将实施低空面源治理。沈阳将统筹推进散煤替代工作,进一步扩大并调整散煤替代范围,在沈阳市四环内全部区域及四环外重点区域采取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方式替代居民散煤。沈阳将完成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散煤销售点和流动散煤销售车整治工作,适当调整并扩大散煤禁售范围;以社区、村屯为网格,建立散煤管控网格化监管体系,社区、村屯建立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散煤进入替代地区,确保完成散煤替代工作。
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和煤炭总量控制。沈阳将完成华润热电、新北热电、皇姑热电等16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供暖,在商场、医院、工厂等大型建筑领域,推进电储能锅炉、燃气锅炉等清洁供暖模式,替代燃煤锅炉供暖,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推广分散式电采暖、燃气壁挂炉等;年底前,全市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平方米。
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工地停止施工
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地铁工地等扬尘管理。沈阳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有关规定,所有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四个一律”和“七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
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沈阳鼓励发展和推广公共交通清洁燃料车辆,年底前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5%、95%;力争全年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000台以上,注销中重型载货汽车不低于3000辆。
秸秆直接还田及过腹还田不低于60%
沈阳将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沈阳将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各涉农区、县(市)政府完成足够数量的收储点建设;按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要求,秸秆直接还田及过腹还田不低于60%,除秸秆直接还田及过腹还田区域及直接水田外的农作物秸秆100%离田;2021年1月底前,除秸秆直接还田及过腹还田区域,确保全部秸秆100%离田。
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各地区要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各村与农户签订秸秆综合利用(离田禁烧)承诺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沈阳将深入落实县、乡、村、组4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求,明确网格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加强巡查值守和宣传工作。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13%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0月底前,沈阳将完成全市60家涉VOCs企业治理工作,确保达到“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3%的目标;11月底前完成VOCs工业企业治理减排评估。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开展重点非甲烷总烃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
同时,沈阳还要以铁西大潘镇、苏家屯区高楼子村、皇姑区观音村、和平区满融村、大东区王家沟村、于洪区闸上村、北李官七大片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木材加工六大行业为重点治理行业,科学治理“散乱污”企业。
强化工作机制体系建设
据介绍,为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沈阳市将强化考核问责机制,按照时间节点考核排名,针对排名靠后的地区,除实施扣款、约谈手段外,还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问责。
同时,沈阳将强化督查督办机制,针对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地区开展“点穴式”、“机动式”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组织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统筹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强化区域合作,实现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响应机制,重新修订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平台,统筹应急响应工作;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解决问题,针对重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针对重点任务实施巡查督办,形成双重巡查发现、交办、整改、督办、复查、考核的闭环管理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