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的通告

2020-03-09 19:21:41  |  来源:丹东新闻网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丹东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丹东市新冠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一、境外入丹返丹人员核酸检测情况

  截至3月5日16时,境外入丹返丹人员共进行核酸检测391人,均为阴性。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宋某某接触者核酸检测情况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宋某某,其所在单位密切接触者40人、一般接触者36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三、丹东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谣言类案件情况

  截至3月6日,我市共侦办疫情期间各类谣言类案件9起,依法行政拘留4人,罚款1人,教育训诫10人,有效遏制了在我市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网上谣言蔓延。典型案例如下:

  (一)2020年1月28日,丹东市公安局发现微信群内有人发布“宽甸确诊冠状病毒感染者之一(女)在去沈阳转院途中死亡”的虚假信息。

  经调查,嫌疑人纪某某道听途说宽甸确诊病人死亡的消息后,在微信群内发布该信息;嫌疑人门某、赵某某、于某看到后又在多个微信群内发布“宽甸确诊女患者已死亡”的不实信息。

  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纪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对违法行为人门某行政罚款,对违法行为人于某、赵某某依法训诫。

  (二)2020年2月2日,丹东市公安局发现微信朋友圈内传播一段民兴国际小区院内停放一台急救车将34号楼内的居民拉走的视频,拍摄者在视频内说该人已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经核实民兴国际小区院内一患者为脑出血,并非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该视频系虚假信息。

  经调查,微信拍摄者程某,通过微信传播给金某、葛某,后流传微信朋友圈内。目前,已对该3人给予训诫。

  (三)2020年3月2日,丹东市公安局发现微信群内有人发布“石柱子村发现二名冠状病毒患者”的虚假消息,立即责成宽甸县公安局查清事实,消除影响。

  经查,宽甸县居民宋某某,在“绿江大客群”微信群内编发“石柱子村发现二名冠状病毒患者”的虚假消息。警方依法将宋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宋某某对其编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宋某某已主动承认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宋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四)2020年3月2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在一微信群内,有人发布“在宽甸县协和骨科医院新增一例确诊病例”的虚假信息。经查,该人系石湖沟乡居民孙某,警方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孙某对其编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孙某已主动承认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孙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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