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日前,大连市发布通知,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对于“三项社会保险”部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为2020年2月到4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2020年2月到6月。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参保人员可正常流动,其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记者 王荣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