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锦旗现场 供图 鞍山市公安局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3月17日,灯塔市觅悦燕窝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娇专程来到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食品犯罪侦查大队送上锦旗,对食品大队民警在疫情期间迅速开展工作为自己公司挽回财产损失表示衷心感谢。
3月12日,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关于“鞍山市微信口罩消费相关问题”投诉线索称,灯塔市觅悦燕窝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娇通过网络交易从鞍山唐某手中购买大量口罩,接货时发现口罩质量差,与图片实物不符,怀疑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要求退货时,无论是微信还是电话均联系不上唐某。
接到线索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食品犯罪侦查大队精干警力,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2月24日,该公司负责人刘某娇通过网上寻求货源,在微信上认识了销售口罩人员唐某,二人经协商达成口罩购买口头协议,刘某娇以每个口罩3.2元的价格在唐某处订购了8000个一次性三层防护口罩,微信转账25600元。收取货物时,刘某娇发现收到的口罩为两层高弹一次性防护口罩,而不是唐某在微信上介绍的三层防护口罩,随即与唐某进行了沟通要求退货,唐某答应退款给刘巧娇12000元,并称在退货后再返还余款。而后刘某娇无论是微信还是电话均联系不上唐某。
3月13日上午,食品大队民警通过实地走访,在辽阳县首山镇找到了唐某的母亲,发现唐某和刘某娇户籍地都不属于鞍山,交易也是在网上进行的,该案完全可以以属地原则移交至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但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鞍山公安局经侦支队还是迅速与唐某的母亲进行了沟通,希望她能告知其儿子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
3月14日下午,唐某与民警取得联系,并很快来到了鞍山公安局经侦支队,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原来唐某在网上也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一口罩生产厂家的销售人员,他向该销售人员购买口罩后转手销售给其他人,从中赚取差价。经办案民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唐某主动给受害人道歉,并如数把剩余钱款退还。公司负责人刘某娇收到退款非常感动,专程送来锦旗,对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食品大队快速反应,为防疫助力、为群众服务的做法表示感谢。(文 王兰 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