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辽宁省法院把人民群众来信反映较多的关于审限、司法辅助、执行“一案双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今年司法巡查内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微腐败”。
从群众来信来看,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退还诉讼费效率低、司法辅助管理不规范等。为此,省法院专门就相关问题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出台相应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今年,省法院决定将上述问题纳入司法巡查范围,对“微腐败”及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019年,省法院先后对17个中院和67个基层法院开展检查督查,组织对抚顺、本溪、丹东、锦州等4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共发现6类70余个问题。
就辽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工作任务,省法院今年将重点在6个方面发力,即着力“两个维护”狠抓落实、着力监督专责狠抓实效、着力突出问题狠抓整治等。
(严怡娜 记者 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