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烧纸:文明祭祀中的必选项

2020-04-01 16:56:00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张群

  清明节将至,祭祀亲人、寄托哀思成为最近一个时期的重要活动。文明祭祀不仅是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客观要求。作为文明祭祀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摒弃传统陋习,禁止烧纸祭祀,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然而,现实中,仍有一些市民认为,摒弃传统陋习,禁止烧纸祭祀,不过是人们祭祀活动中的可选项,在这些人看来,烧纸祭祀可有可无,并无法律明确规定。其实,早在前些年,省、市相关部门就已经出台了《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冥纸、冥钞等做出明确规定。

  《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严禁制造、销售纸钱以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制造、销售纸钱以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或在实行火化的地区制造、销售棺木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 擅自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禁止制作、销售纸活、地府钞票等丧葬迷信品;严禁制造、销售棺木或其他土葬用品。

  《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有碍环境卫生的行为:(六)焚烧冥纸、冥钞和在出殡途中抛撒纸钱、纸花等。

  3月31日,记者就前述法规采访了沈阳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副处长张贺、沈阳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马林等专业人士。他们明确表示,省、市政府部门关于殡葬、市容环境方面的法规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一经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市民必须依照执行,违者可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理。总而言之,城市管理没有法外之地,禁止烧纸是文明祭祀中的必选项,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可任意为之,更不能违法从事。

  前述专业人士一致表示,在市民日常活动中,要努力倡导文明,鼓励厚养薄葬,理性祭祀,提倡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诵读祭文等文明方式慎终追往,悼念已故亲人。在清明祭祀活动中,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禁止街面焚烧烧纸等违规行为,还沈城一片清洁、亮丽的蓝天。

  (记者 吕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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