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创城工作将迎来“大考”,打赢创城攻坚战,重点是消灭不文明陋习。即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多次提及文明养犬,强调要重点治理“犬便不清理”,“遛犬不牵引”等现象。
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意见稿,拟将狗作为伴侣动物,不再作为畜禽管理。狗是人类的好伙伴,自然有权利和人类共享家园;然而权利和义务总是相伴的,养狗人应该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不能纵容它随意便溺,更不可放纵它闯祸伤人,否则就要付出代价。
养狗的权利应当尊重,但前提是规范养犬,不要影响别人。所以我们建议广大爱狗人士,应该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做到文明养犬,保护环境。同时我们要多向身边的朋友宣传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劝阻不文明陋习。大家一起共同倡导相互监督,才能形成良好的风气。
“狗患”屡禁不绝,不仅因为某些人道德观念的淡漠,更源于城市管理上的困局。相关法规缺乏、规范养犬执行难等,让“运动式执法”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形成长效机制。如今《条例》中细化明确了法律责任和监管主体,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让违规者不能再“钻空子”,也让创城工作更有底气。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我们再次认识到:卫生对于健康是多么重要。那些不文明的陋习,并非是无足轻重的小事。公共环境的卫生,更是对我们安全的护佑。希望广大养狗市民都自觉行动起来,握紧手中的拴狗绳,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既是为建设文明城市出一份力,也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文 许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