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成为沈阳亮丽的城市底色
2020-08-05 09:18:12来源:沈阳日报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让“文明”成为沈阳亮丽的城市底色 沈阳市人大系统依法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让“文明”成为沈阳亮丽的城市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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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成为沈阳亮丽的城市底色

让“文明”成为沈阳亮丽的城市底色

让“文明”成为沈阳亮丽的城市底色

 王雁 张文魁 李浩 摄

  今年5月1日,《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沈阳市第一次针对促进城市文明进行地方立法。而这部法规的出台,也恰逢其时: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条例》颁布实施三个月以来,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市民文明素质有效提升,有力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在这一过程中,全市人大系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了人大力量。

  21万市民参与立法: 一次文明的“全城动员”

  “21万市民参与立法,这在沈阳市地方立法工作中还是第一次,体现出广大市民对依法促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关注。”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英民说,《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市十六届人大以来第一部由专门委员会作为提案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因其涉及面广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而备受关注。在这部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倾听民声、吸纳民意,使立法过程成为一次提升城市文明的“全城动员”。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初立华说,本着“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常委会在立法调研阶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问卷调查工作,先后两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沈阳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收回有效调查问卷21万余份,为立法确定文明行为倡导性、禁止性条款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此次立法民调参与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沈阳市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既是引导市民理性参与立法的积极探索,也是推动市民参与创城的具体实践。

  《条例》让文明有了具体规范和明确导向

  “自《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我们针对在市民中普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开展了文明祭祀、清洁沈阳、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排队等一系列行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市民的文明素质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沈阳文明办主任秦辉说,《条例》的出台是推进沈阳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举措,让文明有了更具体的规范、更明确的导向,以法治的刚性约束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的养成,推动沈阳市文明创建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下一步,沈阳市将继续按照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改善环境、培育文明行为、营造氛围上下功夫,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确保《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

  市民声音——

  和平区桂林社区居民马国明:“现在很多社区宣传栏里都在宣传《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条款解读、专家访谈、法律释义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的内容和亮点,大家普遍感觉这部法规接地气、符合沈阳的特点。

  大东区绿苑社区居民郭金玉:这部法规立法的时候,我就参与过问卷调查,非常盼着法规能早点出台,让文明不仅是一种自觉行为,更有法可依。现在经过对《条例》的大力宣传,大家的文明意识普遍有所提高,过去常见的随地吐痰、行人乱穿马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在公共场所抽烟等不文明行为少多了。

  和平区东大社区居民陈爱华: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依法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积极发挥城市文明巡访团、宣讲团、劝导团的作用,深入小区、公园、广场等点位,针对乱丢杂物、养犬不拴绳、踩踏草坪、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增强人们的文明意识、培养文明行为习惯。

  宣传《条例》参与创城 人大代表积极行动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文明程度、提高治理能力——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项活动,号召代表聚焦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市民素质、加强城市管理、优化窗口服务,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争做创城工作的宣传者、示范者、实践者和监督者,为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攻坚战、持久战和整体战贡献人大力量。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号召,结合各自实际及时部署开展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学习《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的放矢开展创城监督工作。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以“开展大清扫、助力文明城”为主题开展选民联系日活动,发动广大代表清除驻街商铺、公共设施的小招贴,并组织70名区人大代表加入创城志愿者队伍;铁西区人大常委会向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组织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开展“铁西创建文明城,人大代表在行动志愿者活动”“《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日”等专项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街道、小区清理杂物,清洁环境;大东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举办志愿者服务大集,为居民提供健康体检、法律咨询、移动资讯等服务,并深入社区捐款捐物,维修公共设施,粉刷楼体墙面,安装休闲座椅和晾衣架,宣讲创城知识和社区防疫知识;于洪区人大常委会发起“文明承诺微信接龙活动”,组织代表和街道人大工委干部宣讲《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创城工作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沈北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与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志愿者共同开展《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在全区173个社区对《条例》内容进行逐条讲解,并抽选35名区人大代表加入“市民文明劝导团”,深入街道社区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辽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开展以辽中玫瑰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在文化层面推动全区创城工作。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也紧紧围绕创城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通过“监督快线”、代表微信平台等各种渠道,针对沈阳市基础设施、水环境治理、文化场所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交通治理、政务环境、行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仅通过“监督快线”就提出意见建议581件。

  代表们还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全国人大代表米忠义经常在公共场所捡拾白色垃圾、烟头,通过点滴小事,以自身行动诠释文明行为;市人大代表贾煜发挥专业优势,组建律师团队,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引导市民知法、懂法、守法,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市人大代表姜成发动所在企业500余名员工组成创城志愿者服务队,并为苏家屯区捐赠统一的修车岛、修鞋岛、报刊亭,还出资与区光彩会合力打造多幅大型墙体画,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人大代表施仲娟在于洪区珍珠社区发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和广大居民,组建文明服务志愿者队伍,改善社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文明素质,使这个30多年的老旧小区变成文明小区、和谐示范小区;市人大代表李红娃带领雪松路小学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劳动美·环境美”“小手拉大手·家庭会议”等系列活动,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并通过学生引导家庭,提高文明意识,养成文明行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 在各自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大力宣传、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自觉为城市文明建设增光添彩。(记者 郭宏颖 通讯员 刘驷骏 乔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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