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长兴岛法院集中约谈17名执行案件债务人,通过法律威慑,促使“老赖”认清形势,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约谈中,法官向所有被执行人宣读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并提醒被执行人:凡是未按执行通知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将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将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随后,具体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结合具体案情,逐案对被执行人进行分组约谈,帮助其制定还款计划,敦促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尽快按程序履行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义务将面临严重的司法制裁。
经过短短一小时约谈,现场有两起案件执行完毕,8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中有3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场交纳部分执行款,另有7起案件被执行人有和解意愿,法院已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记者 刘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