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两节”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为确保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9月13日,辽宁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平安、欢乐、祥和地过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交通运输方面,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方面,突出市场、商场和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活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方面,以隧道施工安全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方面,加强对旅游景点游船、渡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渔业船舶方面,从根本上杜绝渔船带故障出海作业。同时,要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节日期间连续生产的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要加强监管。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立刻组织督查组,对本地、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值班,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