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鞍山出台并印发了《关于推广海城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鞍山各县区、开发区将全面复制推广海城市试点的成功经验,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等五大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鞍山核清农村集体资产,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同时,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或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鞍山将推广海城经验,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全面激发农村集体土地的巨大潜能,并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到二、三产业就业新形势下,流转土地“谁来种”、现代农业“谁来干”的问题。同时,借鉴海城市农民分享改革红利的经验,打造租金、薪金、股金和补贴资金“四金收入”的新型农民,增加全市农民资本化收益。
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鞍山构建规范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体系,要求相关县区按照海城市成功经验,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并出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
实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配套改革。鞍山将引导政府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助力全市大农业发展,实施农业保险体系改革计划,完善大农业保险体系,保护经营主体在自然灾害等突发条件下的切身利益,同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深化农村党建工作方式改革。鞍山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借鉴海城市经验,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委会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基层党建新模式,真正实现以党建促改革、以改革促党建,推进党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记者 刘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