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展中心城区居民装修垃圾整治行动

2018-06-14 14:01:37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杨海峰   |  责编:董健雄

  13日,记者从大连市城建局获悉,以“排放有约、堆放有点、管理有责,清运及时、考评及时”为主要内容和标准,在市内中心城区全面开展一个月的居民装修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此次城市中心城区居民装修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内容和标准是“三有”、“两及时”。

  据悉,大连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30万吨/年,其中建筑渣土量约为180万吨/年,居民装修及大件垃圾约为50万吨/年。“三有”要求是:排放有约、堆放有点、管理有责。排放有约,做到提前预约、按时间、按地点排放,各区要加强对居民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源头排放的管控,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由居民通过各区建立的居民装修垃圾预约信息平台或公告电话进行预约申报,居民按照预约时间和指定地点,将产生的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袋装整齐堆放在排放点或指定清运作业车辆上。堆放有点,做到规划合理、相对集中、有序堆放,各区环卫管理机构要协同辖区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辖区特点,对堆放点位进行规划,合理选择排放点位。管理有责,做到联动管理、责任明确、效果显著,对居民装修垃圾排放点位的管理,落实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即各环卫部门带头抓,各街道、社区具体抓,市民、各标段配合抓。

  “二及时”要求是:收运及时、考评及时。收运及时,做到清运快捷、车走地净、无撒漏污染,根据辖区居民装修垃圾产生量、垃圾点分布和收运作业时间要求,以及各区清运分队的实际情况,由各区安排清运企业对本辖区内居民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进行及时清运,收运企业作业时要做到车走地净,保证苫盖完好、密闭运输、车体整洁,严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撒漏污染的现象发生,保持居民装修垃圾存放点位干干净净,居民无异议。考评及时,做到依法依规、严格考核,市、区两级要将居民装修垃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城管达标和城市环境卫生日常考核范畴,同生活垃圾一样进行监督管理。各区城建局所属环卫机构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主要通过日常的巡查和联合检查的方式,来加强对区域内居民装修垃圾清运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对企业在清运中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督办;市城建局环卫处主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来对居民装修垃圾清运情况以及信息申报的及时性进行考核,通过环卫内网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实时监控抽查,对各区申报的信息台账及收运企业清运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市、区两级要将检查考核结果与企业清运经费挂钩并进行实时通报。(郑朝霞 记者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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