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农委、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通知,2018年至2020年,辽宁将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先进村给予奖励。据了解,今年的奖补资金将重点用于15个县(市),获得奖补的行政村最高可获5万元资金。
2019—2020年,辽宁省奖补资金分配将与各地区绩效考评挂钩。对能持续做好村内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可支持3年,第二年奖励6万元,第三年奖励7万元。行政村使用奖金时,必须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奖金既可用于购买垃圾清理用具等,也可用来奖励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村民及村干部。(记者 刘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