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前7个月乡镇税收同比增61.3%

2018-08-31 10:20:48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子平   |  责编:董健雄

  英落镇成功引进后英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废钢收购项目,每年可增加财力1900万元;毛祁镇引进驻日华侨投资1.5亿元的润丰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增加镇财力450万元;岔沟镇成功引进投资1.5亿元的华锐风电项目,不仅盘活了海城银峰公司的闲置资产,还打破了该镇一直以来没有项目落地的局面,每年更是可增加镇财力1200万元……

  火红的8月,走进海城大地,一个个鲜活的实例生动诠释的正是海城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所激发出的乡村发展活力。年初以来,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海城市坚持分配科学、统筹兼顾、分灶吃饭、共赢发展的原则,强化对镇区的财力支持,取消镇财政“市管镇用”的管理方式,建立分配科学、分灶吃饭、共赢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通过采取强化改革顶层设计、调整基金管理、自主管理金库等举措,不断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调动乡村抓经济、上项目的积极性,激活乡镇财源。

  来自海城市财政局的统计显示,前7个月,海城全市乡镇税收实现26.1亿元,同比增长61.3%,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4.7亿元,同比增长44.3%。

  海城不断强化改革顶层设计,助力镇级财政做强。海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乡镇座谈会听取意见,明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并于今年1月份制定出台了《海城市镇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年4月,海城市按照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主要任务,及时对年初出台的体制方案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首先,收入增量最大限度向乡镇倾斜,将3年内乡镇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其次,调整了“上解和补助政策 ”,按照核定的收入基数、财力来源和支出基数测算乡镇的上解或补助基数,并对乡镇实行定额上解或定额补助政策,基数确定后3年不变。再次,调整了“奖励政策”,原市本级收入下划乡镇后,以2017年上划本级数为上划基数(并入体制上解基数内),超基数部分全部作为乡镇奖励资金,并兼顾乡镇之间发展的不均衡性,体制调整后,市本级每年将增加转移支付资金3946万元,用于保障困难乡镇的“三保”支出。

  通过财权事权统一,调整基金管理是海城激活乡镇财源采取的又一举措。全市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乡镇负责辖区内的征拆、安置和所需资金的筹集等相关工作,市本级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应提取的农发基金、教育基金和上解省财政部分(即工业项目按4%、商业商住项目按8%、政府类和公益类项目按4%上解)外,全部留给乡镇。同时,市本级财政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补助项目所在乡镇。截至7月末,乡镇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财力 403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财力1256万元。

  为切实调动乡镇发展实体经济,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海城还配套出台了 “飞地”“总部经济”政策、设立“奖励基金”,调动乡镇干部创业干事的激情,鼓励乡镇肯干、实干,多收、多得。其中,“飞地”政策,对招商引资落到“飞地”的项目投产后,税收形成的财力实行与招商乡镇分享政策;“总部经济”政策,对通过招商把企业总部迁入海城市域内的乡镇,实现税收形成的财力全部补助相关乡镇;“招商奖励”政策,对新上投资超亿元工业或商业项目的乡镇,以土地摘牌为前提,实行分档奖励;设立“奖励基金”,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的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此基础上,海城市还通过下放权限,自主管理金库,不断激活乡镇财源。海城市各乡镇1986年就在鞍山设立了自己独立的金库。2006年,为确保各乡镇税收及时入库和便于统计全市的收入进度及各乡镇上划省、市级资金情况,市财政通过市人民银行采用“一机多库,分库核算”的办法代管乡镇金库。今年5月份,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海城市将乡镇金库全部移交给各乡镇财政自行管理,使乡镇在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上更加方便快捷。(记者 刘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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