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 “双11”网购要保留购物痕迹

2018-11-01 13:24:45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10月31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要理性购物,降低消费风险,避免受骗上当。

  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尽量选择有一定规模、经营资质齐全的网购平台,并选择信誉良好的网店购买产品;注意提前详细了解促销规则,在抢购或者领取优惠券时,要注意可用于购买商品的范围和使用时间是否有限制;在预付定金购物时,需注意预付款的具体说明,包括退还预付款的方式等问题;注意提防商家虚假宣传和虚构优惠价格,多对比商品线上线下的价格,提前关注相关商品信息,注意价格变动;在支付货款时,注意使用可靠的支付方式,不要因为减价、抽奖等优惠条件随意使用未知的支付方式,不要轻易汇款到个人账户,也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

  同时,还要多关注售后服务,为避免因物流延迟影响商品正常使用,消费者可提前和卖家确认商品的送达日期;注意仔细查看相关退换货政策和承诺,索取发票或收据,收到商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后再签收,如检查发现问题可拒收,可以请快递公司出具证明,和卖家沟通要求退款,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丢失的情况,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省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保留购物痕迹,收集维权证据;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方便日后维权。一旦发生消费问题,可及时联系卖家处理,如未能解决,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结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以及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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