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医保局获悉,辽宁省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创新创业人员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全省跨省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达519家,每个市区至少3家、县区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为外省的参保患者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17年,辽宁省全面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项工作任务。今年11月省医保局挂牌成立以来,将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实现外来创新创业人员在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定为当前推进医疗保障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加以重点推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辽宁省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全省14个市及省直全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省全年新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292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市县覆盖率达到100%,为18.4万名省内和9.3万名跨省异地人员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已累计服务18.1万人次,共解决群众垫付资金26亿元。
省医保局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取消外来人员在辽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再备案流程,凡是在参保异地实施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医院就诊实现直接结算。率先提出取消备案到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将异地备案直接办理到就医地市,京津沪渝琼藏兵团可直接备案到省一级,不需选定具体医疗机构。进一步取消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辽宁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所有跨省联网医院均可直接结算。同时,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推出申请受理审核一站式服务、工作日随时办理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目前辽宁省发放社保卡3270万张,异地备案人员持卡率已从年初的86.72%提升至96.7%,基本实现“人员出、信息随、卡可用、勿需回”,彻底解决异地就医人员出省的后顾之忧。
目前,全省14市及省直基本实现在传统备案服务渠道基础上,实现至少1种远程备案服务方式。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继续推动“互联网+”,拓展异地就医远程备案服务渠道,积极探索实施“批量备案”、电话申请备案、互联网备案、手机APP备案等多样化备案服务手段。(记者 徐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