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5个工作日内;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水利、市政等公共事业投资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近日,锦州市召开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正式出台《锦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6个方面31项具体内容。
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瞄准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转型难、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问题,出台含金量十足的31项举措,在狠抓政策落地上聚神聚力,把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落实落细,鼓励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据介绍,这次出台的31项举措,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将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水利、市政等公共事业投资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在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锦州将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锦州将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快推动本地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体系建设,努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优化金融环境,搭建银政企对接交流平台。
《意见》还着重强调了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利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增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安全感,形成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锦州将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事”,对政府拖欠工程款、未及时供地、优惠政策不兑现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将政府失信行为纳入政府诚信评价体系。(记者 张继锋 高华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