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该省将实施最大力度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将“六税两费”的减征幅度按国家授权上限即50%落实,据初步测算,全年可减轻全省小微企业税费负担59亿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此次减税降费一揽子政策叠加后减轻的59亿元税费负担中,有18.2亿元是基于按50%幅度减征税费政策的结果。
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明确了三项可直接操作的减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其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数上限调整为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授权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
据介绍,此次实施的各项政策,有利于辽宁省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有利于“放水养鱼”,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有利于增强辽宁省政策竞争力,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辽宁省经济稳中向好。(记者 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