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部署,辽宁省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办证无须再“往返跑”“长途跑”,而且申请材料与户籍地完全一致。
4月1日,省公安厅就“全国通办”新政发布消息称,辽宁省目前共有80个承担受理职能的出入境机构,均能承担“全国通办”政策业务(其中有14个市级出入境受理大厅,44个县级出入境受理大厅,沈阳、大连两市还在所辖城区设立22个出入境受理大厅),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辽宁公安出入境政务网”查询。
省公安厅进一步解释,施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新政后,与以前异地办证相比,惠及人员更多,取消了地域、人群、证件种类、申办条件的限制,由异地就业、就学等人群扩大到全部内地居民,涵盖了内地居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各类需求;申办手续更加简便,群众异地申办上述证件无须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户籍地申请手续一致;服务方式更加灵活,实施“全国通办”进一步拓宽了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渠道,由原来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台申请,扩展为既可在窗口申办,也可在电子签注机上自助办理,立等可取。
“全国通办”政策施行后对办证时限、收费标准是否调整?对此,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回答,新政施行后虽然给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受理流程、审批核准、材料流转等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为不给申请人增加负担,进一步体现此项政策的便利,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不以此为由增加额外收费。外省居民在辽宁省按“全国通办”政策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时限为10日。辽宁省各市公安出入境窗口均设置了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均能提供“全国通办”的赴港澳台团队旅游自助签注服务,实现立等可取。
在沈阳、大连两市的出入境受理机构“全国通办”是否可以申请“港澳台个人游”,省公安厅解释,根据公安部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要求,由国务院批准的沈阳、大连“港澳台个人游”政策尚不在“全国通办”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申请人如无在沈阳、大连两市申请的合法有效居住证,在两市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全国通办”就近申请的港澳台旅游证件仍为“团队旅游”类型,需随团队进入港澳台地区。(侯永锋 刘乐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