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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提前完成年度新增债券发行任务
辽宁日报  2019-08-28 09:11:26

  8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辽宁省发行了额度为76.7亿元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其他领域建设。至此,2019年以来,省本级及13市(除大连市)已发行新增债券201.1亿元,比财政部要求时限提前两个月完成2019年发行任务。

  据省财政厅介绍,2019年以来,辽宁省不断加强债券承销团对辽宁省政府债券的承销能力,扩大辽宁省政府债券在金融机构中的影响力。如今,承销团成员数量已由原有的39家增补为61家,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全部为AAA级。通过鼓励各承销机构踊跃购买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券,确保了债券的成功精准发行。

  辽宁省下大力气精准发行政府债券的根本目的,是切实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解决全省各地在建项目筹资渠道较少、资金缺口大等难题。据介绍,2019年辽宁省发行的新增债券中,有114.1亿元为一般债券,所募资金主要用于沈阳宝马第三工厂、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营口忠旺装备产业基地等辽宁省重点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环保督察项目整治、高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供水供热等民生工程类项目。87亿元专项债券,所募资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立医院建设、土地储备和乡村振兴项目。

  为真正提升新增债券资金的投入使用效果,辽宁省将新增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定期动态监控机制,根据当年实际发行新增债券情况,每月调度新增债券使用效果情况。对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果好的地区,在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建设项目审批上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不力、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地区,给予通报,必要时对相关地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此外,省财政厅还将会同省发改委、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各市,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在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方面的作用,增加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记者 唐佳丽)

编辑: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