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出台34项措施为民企提供法律保障

2019-02-21 11:29:22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田甜):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从2月1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全方位给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发挥重新组建后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作用,辽宁省司法厅在与省工商联、省工信厅建立联系会商机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12大类,共34项具体措施。

  据辽宁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介绍,为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省司法厅将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审查工作,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成本,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涉及到民营企业的行政执法监督环节,辽宁省司法厅坚持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实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健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家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民营企业依法申请投诉的立即处理机制,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问题和提出的复议申请,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和审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面对民企纠纷问题,林志敏强调,要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辽宁省司法厅在辽宁法网上开辟民营企业家VIP专席,组织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  

  林志敏说:“省司法厅已在全省部署补齐服务民营企业短板大调研,我们有信心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做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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