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零时起,大连市正式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全市行政区内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省属医疗机构)同步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让众多患者直接体验到了政策红利。
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成败的关键。据悉,大连市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中标结果兑现保驾护航。目前,大连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均已在3月20日零时完成了系统调试工作。3月31日前患者就能以中选价格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购买、使用中选药品。
记者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了解到,截至3月20日零时以前,医院已经把25种中选药品预先采购到药库,再根据日常使用量的情况,合理地分配到各部门,确保零时开始,医生开方时有库存。医院还对全体医生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引导患者养成科学合理的用药习惯。
对于广大患者普遍关心的支付报销问题,市医保局给予权威解释:国家和省实施方案均要求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对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3年内调整到位,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大连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将会强化药品质量监管、保障药品正常供应、保证药品合同用量、确保药款及时结算,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供应监测、失信惩戒和市场清退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确保群众安全用药。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范围覆盖心血管系统药物、全身用感染药、神经系统药物、抗肿瘤药物等7大类、25个药品,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
另外,辽宁省对国家集中采购25种中选药品,并对省挂网采购的同通用名的其他未中选的药品实行价格联动梯度降价,对应25个品种,共有125个药品降价,平均降幅24.43% ,进一步放大“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效应,降低患者用药负担。3月20日后,患者在全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购买25种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的其他药品的价格也会大幅下降。
举例说明
3月20日上午,患者吴女王士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诊室开好药缴费后,拿着结算单喜出望外。原来,吴女士患有慢性乙型肝炎6年多,需要服用名为“恩替卡韦”的药品,这种药每天服用一片(0.5mg),价格是11.1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在大连落地后,该药品大幅降价,服药费用降至0.62元/天,按照一个月30天计算,就能省下314.4元,一年就是3772.8元。(记者于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