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辽宁省100个县、市、区(含41个县和县级市、59个区)中,41个县和县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加22.2亿元,同比增长18.7%,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水平10.7个百分点。“这是我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持续发力的结果,也说明我省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在继续放大。”4月18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省财政厅相关处室介绍,一季度,辽宁省41个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的增幅,分别高于上年同期、1月份和1至2月份3个、13.3个和5个百分点。“以较高增幅保持快速增长,也反映出我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增强”。
今年以来,辽宁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步伐继续加快,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力度加大,全力推进相关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改革保证了辽宁省县乡财政运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省76个设乡镇的县(市、区)都出台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文件,且大部分县(市、区)的文件都是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制发,有效促进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
随着改革的深入,辽宁省41个县(市)还十分注意用好用活用足各类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各项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县域重大产业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增长点。
收入增长的同时,民生等支出也在同步增长。一季度,全省41个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2.5亿元,同比增加32.1亿元,增长13.3%。其中,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5类与民生直接相关以及科学技术、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粮油物资储备8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完成212.7亿元,增长1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记者 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