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法在辽宁省的贯彻实施,总结成效,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督促省政府统筹协调辽宁省高等教育事业,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6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十个方面:一是高等教育法实施基本情况;二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包括推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对“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的界定等;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情况,主要是在高校规范承接下放权力方面,制定相关制度,细化具体措施情况;四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包括高考综合改革进展、创新“双一流”建设机制、完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校办学体制改革等情况;五是提高人才服务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包括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加强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等情况;六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七是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情况,包括基本支出保障体系、专项支出提升体系、绩效支出激励体系建设情况及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进展等情况;八是思想政治教育情况;九是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有关情况,包括落实赋予科研人员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建立高校科研分类和激励机制等情况;十是对修改完善高等教育法的意见和建议。
6月4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有关情况汇报并部署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沈阳、大连、锦州3市进行执法检查。(记者 赵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