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药品物流将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

2019-07-04 10:05:23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7月3日,记者从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辽宁省药品现代物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台。《标准》将规范和指导全省药品现代物流活动,建立覆盖全省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确保药品供应及时、保障药品流通质量安全。同时,要求辽宁药品现代物流活动全面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标准》提出,企业应建立满足药品现代物流运营需要的仓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系统采用条码扫描或无线射频等识别技术,覆盖收货验收、上架、储存、补货、盘点、出库等药品仓储物流质量管理全过程,实现各作业环节自动、连续的物流传送。从事被委托储存配送业务,企业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应当具备与委托方药品购销存信息系统有效对接的条件,实现验收、入库、储存、出库、退货操作等物流作业数据在委托方、受托方之间信息交换实时同步;按委托方指令实现药品出入库、配送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和可追溯。(记者 尚志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