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鞍山市教育局获悉,目前,鞍山已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每个年龄段都有哪些“福利红包”,专业人士一一解读。
数据显示,2016到2018年期间,鞍山市共计资助学生10万人次(约7万人),共计资助资金1.4亿元。截止到目前,鞍山市建档立卡获得1000元的学生扩大到全市6个县(市)区,三年来,共计发放助学金4253人,发放资金425.3万元。
自从国家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资助政策开始,鞍山市就已建立起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按着城市幼儿园每人每月200元,农村幼儿园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执行,全年12个月掌握计算。受助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以及单亲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为主”的管理模式,与当地儿童享受同等待遇。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是“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是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二是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2019年春季辽宁省下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鞍山市教育局在2019年春季开展此项工作,鞍山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50所,共有学生22.8万名。2019年春季近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每学期400元的非寄宿生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有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免除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费。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也是2000元。
而对于普通高中学生,同样也有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免学杂费四类学生可享受:一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三是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是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享受助学金资助2000元。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高校新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往届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
此外,还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记者 沈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