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不动产继承拟推行告知承诺制

2019-09-17 11:42:39  |  来源:辽沈晚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年底前,沈阳拟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由向多部门递交多套材料改为向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递交一套材料;到2020年,沈阳拟在不动产继承登记方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广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目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征集意见,提到上述内容。

  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征求意见稿》拟定相关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全覆盖;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除遗产继承以外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到2020年底前,市、区、县(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所有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互通共享;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为此,沈阳拟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等相关事项。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人工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窗口发放办理结果,以此解决办事群众多个窗口反复跑的问题。

  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税务主管部门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调控政策,整合精简申请材料,编制发布不同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清单,让群众一目了然。

  继承登记拟推行告知承诺制

  《征求意见稿》提到优化登记流程时限,梳理各类登记事项,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并公布不同登记事项办理时限和业务流程。制作并公示易看易懂的常用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图,使群众和企业“来了能办、马上就办、一次办结”。

  在继承登记方面,对非公证类不动产继承登记,沈阳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公证部门购买审核服务或向律师事务所购买见证服务,由公证部门完成继承权审核工作并出具不动产继承的审核意见(或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意见),自然资源部门依据相关意见办理继承登记。

  在此基础上,拟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审核(见证)工作中,按规定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可网上预约申请

  到2020年,沈阳或将大力推广自助办理模式,通过在不动产登记大厅、银行网点等地设置自助打证机、自助查询机等自助设备,提高办事效率。

  另外,沈阳不动产登记拟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满足群众就近办证需求。业务由商品房办证扩大到二手房交易办证,对于有条件的区、县(市)可探索推动不动产登记网点或信息平台向乡镇街道、公积金中心延伸。

  在扩大服务范围方面,沈阳还将探索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模式,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通过银行前台受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的方式,实现抵押登记、融资贷款等业务“一趟不用跑”模式。

  在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的过程中,信息化技术的支撑是不可或缺的。沈阳拟整合市、县(市)不动产登记平台,统一使用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城镇登记数据成果的完善与汇交全覆盖。

  此外,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税费征收系统进行对接,房屋网签备案、税费缴纳将审核所需相关材料信息及时推送给办理机构,以此实现信息化的“一窗受理”。

  《征求意见稿》还涉及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沈阳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服务。同时,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开通不动产登记费和相关税收在线支付,方便办事人员缴纳。(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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