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专项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再出重招,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黑中介,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这是10月16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的。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黑涉恶的中介机构、中介从业人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行为;网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置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虚假房源信息,对涉事网络信息平台依法处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动各有关部门依据《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在整治过程中要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处罚力度,做到震慑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中介机构;并落实备案制度,各地要利用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服务平台,实现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信息实时上传,推出“红黑榜”。
同时,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实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完善房源核验机制,并及时将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良好行为以及不良行为记入信用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记者 刘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