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作为党领导下的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党建工作,实现党建与检察工作的深度、有机融合,通过党建统领作用,把党的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建设工作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近日,岫岩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助推检察职能发挥,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以党建活动为纽带,主动与服务对象加强联系。岫岩检察院在传统党建活动形式上,主动“走出去”,与“民营企业”联系点及企业实行“党建共建”;主动服务当地大项目建设,牵头组织开展由岫岩检察院、大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所在村参加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增强双方党员党性修养的同时,拉近检察机关与乡镇、企业党员群众的距离,在当地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以深入辖区最末端为突破,有效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百米”。岫岩检察院找好检察工作融入乡镇的切入点,将检察干警的职能发挥深入定点扶贫乡镇,一方面向外部借力,聘用乡镇人员担任“检察联络员”,开展下访巡访、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建立定期信息互通、信息交换和情况反馈联动维稳工作模式;另一方面由检察室干警加入乡镇工作中,开展举报受理、预防宣讲预约等法律活动,实现人员“专兼结合”、功能“有效融合”。
以党建为抓手,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共建,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相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全面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文 王兰 何晓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