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欧阳舒楠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欧阳舒楠):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从10月30日沈阳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自今年3月20日沈阳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全面实施以来,已运行7个多月,总体非常平稳,执行进度超过预期,社会舆论良好,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韩春丽介绍,3月19日,沈阳市召开了全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了沈阳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截至10月29日,25个中选药品采购量按照协议完成采购总量的136%,执行约定采购总量进度好于预期。共计23个品规已经超量完成采购任务,采购量最少的品种也已经完成77%。全市共有5家配送企业与16家中选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医疗机构回款及时,中选药品回款率为100%。
韩春丽表示,试点工作启动后,通过数据比对评估,总体运行平稳,采购和使用进度超过预期,患者用药费用负担显著降低,中选药品替代作用明显,同期相比药价大幅降低。截至10月29日,沈阳市今年同期采购25个中选品种总数量为5277万(片/粒/支),采购总金额为9813万元,其采购量是未中选药品采购量的6倍,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85%。此外,全市中选药品与非中选药品的采购总数量为 6197万片,采购总金额1.8亿元,采购药品总数量增加了2492万片,但是总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000多万元。同时,沈阳市实行周转金预付制度后,医疗机构按照平均30天回款周期返还药款,回款率为100%,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运营成本。
另据介绍,此项工作的开展给沈阳地区的群众带来不少改革红利。首先是减轻部分慢性病患者药费负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釆购的中选品种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例如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抗肿瘤药物等等,中选药品的价格与2018年比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达96%。药品降价后,患病群众减负效果明显。另外,此次中选的25种药品,在集中招标采购时,必须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或原研药才可以投标,从源头上保证了药品的疗效和质量,带量采购实现了“提质降价”。
韩春丽还表示,药品集中采购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一步沈阳市将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政策,深化医保改革,推动中选药品落实落地,确保百姓用上质优价廉药品,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让沈城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