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吕文卫):11月5日,辽宁省妇联召开十一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
会议传达了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同省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安排全省妇联组织贯彻落实意见。辽宁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弘参加会议并讲话,省妇联副主席杨景云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是各级妇联组织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行动指南。陈求发同省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深刻阐明了对妇联工作的要求,明确了新时代妇女工作的职责使命和主要任务,为今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高标准、更高水平地做好妇联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使全省妇联干部深受鼓舞、倍感鞭策,也进一步坚定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妇联干部为党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会议指出,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会议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领导同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精神,坚定新时代妇联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带头抓好全会精神、陈求发讲话精神和省妇女十一大精神的传达学习和宣传贯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对群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进一步丰富工作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省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会议指出,要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行动,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开展“巾帼建新功”系列行动,引导妇女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深入开展“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将党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会议要求,各级妇联执委、常委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讲政治,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带头履职尽责,带头严格自律,切实加强省妇联领导机构自身建设,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省妇联十一届常委和省妇联机关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