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辽宁省现有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启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528项全覆盖试点。
2019年,辽宁省出台《辽宁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发布《“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共523项)细化表》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地方层面设定,共5项)清单》。具体来说,即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及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一是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13项审批。二是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等8项审批改为备案。三是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62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对其余445项审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网上办理、取消现场核验等优化服务措施。
上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这也就意味着,自贸试验区的“证照分离”改革,将在已经实施的1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截至2019年11月底,辽宁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惠及企业30万户(次),约占同期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的40%,对比法定审批时间,共计为市场主体节约时间成本500万天以上。(记者 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