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吕文卫):12月4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沈阳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宋军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地方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沈阳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10年9月召开,现已届满。由于党政群机构改革等原因,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一直未召开。按照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沈阳市妇联改革方案》要求,经市委、省妇联批准,市妇联拟于12月16日至18日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沈阳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据沈阳市妇联副主席张怡文介绍,沈阳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全面回顾总结沈阳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五年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的目标任务。大会期间,将选举产生沈阳市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沈阳市妇联通过实施“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三大系列行动,将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妇联组织的作用。
此外,在报告的起草过程中,沈阳市妇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任务,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有关党政领导、各界妇女代表、各级妇联干部和基层妇女群众意见,形成了题为《紧跟新时代 施展新作为 团结带领全市妇女为实现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不懈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市妇女十二大以来的工作回顾、新时代全市妇女的使命担当、全面开创妇女工作崭新局面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