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案为鉴,警示全院干警以案明纪、心存敬畏,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台安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教育,经常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廉政学习。此外,台安县检察院主要领导亲自撰写廉政格言“祛邪气戾气怒气乖气,养正气浩气静气神气”,要求全院干警努力学习,加强修养,不断涵养自己内心深处的正气、浩气、静气和神气,做到客观公正,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为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走心,台安县检察院把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有机结合。11月22日,台安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学习最高检、省检察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适用条件、标准和情形。台安县检察院还结合台安检察工作实际,以案为鉴,传达鞍山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及《关于三起涉农资金项目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警示全体干警以案明纪、心存敬畏,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台安县检察院干警受到强烈而深刻的思想触动,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检察工作和业余生活中,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绷紧廉洁自律弦,筑牢防腐思想大堤,加强学习,强化思想,切实增强廉洁自律能力,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干部。 (文 姚晓滨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