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流域干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2019-12-27 09:05:12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今年前11个月全省地表水水质同比有较大幅度改善,辽河流域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干流全面消除劣Ⅴ类。”12月26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2019年是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年。聚焦打好“碧水保卫战”,辽宁省“突破水”成效显著。前11个月全省地表水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其中氨氮、总磷的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44.6%和31.6%,改善程度均较明显。从国家考核水质断面达标情况看,今年1月至11月,全省Ⅰ至Ⅲ类优良水质断面54个,同比增加8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3.5%,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由去年同期的15个减少为7个;入海河流劣Ⅴ类减少1个;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超标水源减少1个。

  今年1月至11月,辽宁省共有91个国家地表水和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参与水质情况排名。监测结果显示,丹东市水环境质量最好,其次为本溪市和抚顺市;锦州市水质改善程度最大,其次为铁岭市和沈阳市。

  “碧水保卫战”成绩背后,是实打实的行动。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原则,强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提标改造3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46个重点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完成50条城市黑臭水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稳步推进,新完成628个建制村环境整治,新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114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6%。

  今年,辽宁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大了监管和执法力度,推进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有机融合,督促788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城镇生活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畜禽粪污、饮用水水源达标专项执法行动,调查、处理企业单位422家,将40家涉水违法企业公开曝光。开展三轮集中强化监督,交办涉水问题192个,督促各地落实治理责任。开展公安环保联合执法302次,破获涉水刑事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办理涉水治安行政案件36起,行政拘留41人。

  “目前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比如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农业农村污染问题突出等。”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分河段、分区域超标断面包保制度,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政府和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记者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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