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月22日,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在春节前展开集中执行行动。
被执行人刘某因与申请执行人某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三年来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刘某已经于2018年被执行拘留,但此后扔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且外出躲债。2020年1月20日,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回乡的最好时机,赶赴刘某家中促其执行欠款,起初刘某说“有钱也不给”,但当执行干警果断将刘某带上警车后,刘某表示马上拿钱。果然,警车还没开回法院,12600元钱款执行到位。
海城市某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138名农民工工资,经仲裁后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海城法院及时采取拘留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的强制措施,促使公司与农民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于春节前夕为138名工人发放工资共计63万元。
农民工领到被拖欠的工资 供图 海城法院
1月20日,为了节省时间、保证执行效果,6名执行干警当晚决定对被执行人位于牌楼及岔沟镇的5起案件集中执行,其中,5起案件有3起顺利被执行,两名被执行人被强制带到法院。凌晨1时30分,最后一名被执行人家属将2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还要连夜整理卷宗并准备天亮后的工作。(文 郭晗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