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强化交通运输、燃气使用、烟花燃放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体活动安全管控,防范冬季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1月22日,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春节安全提示,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省应急厅提出,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严禁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和棚户区、“三合一”、群租房等高危场所火灾防控整治力度,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安全使用燃气,保持室内通风,防止中毒,燃气使用后要关闭阀门。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严格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