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三天内,预计270万个(套)口罩防护服抵达辽宁

2020-02-03 20:09:2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22240个医用口罩、4750套防护服抵达沈阳!

  1200套防护服和1440个医用口罩抵达沈阳!

  76.5万只口罩、1.5万套防护服、5000只护目镜正在赶往辽宁!

  ……

  几天来,一个个不断刷新的医用物资供应信息,传递了抗击疫情的信心。

  全力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2月3日,辽宁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商务系统在省新兴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勇于担当,全力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和储备,千方百计稳定消费市场。到2月2日,辽宁省累计到港医用外科口罩55.7万只、N95/KF94口罩8.5万只、防护服5111套。2月5日前,预计能够到货各类口罩和防护服270万个(套),极大缓解省内防疫物资吃紧的现状。

  据介绍,面对防疫物资紧缺情况,全省商务系统充分发挥国内外资源和渠道优势,全力以赴联系国内外企业组织进口重点医疗物资,尽全力弥补省内产能和储备不足的难题。省商务厅全力对接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紧缺医疗物资产能,与日本、韩国、德国、瑞典、奥地利、俄罗斯等十几个国家的供应商进行了采购洽谈,签订了一批进口合同。

  各市商务部门也全力采购和进口物资

  鞍山市商务局加强与全国近900家口罩生产企业沟通联系,争取货源。

  丹东市商务局发动日本大欧化成株式会社、韩国SK集团等外资企业捐赠的7万个口罩和20万元防护物资即将到位。

  营口市商务局多渠道采购应急医用防护物资,一批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消毒液等应急医用防护物资已陆续到货。

  阜新市商务局通过全市外贸企业和旅日友人定购各类口罩超过50万只,防护服150套、医用手套20万副。

  铁岭市商务局向友好城市日本鹿沼市联系寻求援助,并进口韩国KF94口罩2万个,争取俄罗斯华人捐赠3M(8122)口罩5万个。

  强化防疫物资统一调拨和集中保障

  出于对应急物资集中储备管控需要,省商务厅与辽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积极衔接,在沈北新区设立辽宁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立物资入库、出库管理制度,对所有应急保障物资安全管理、规范储存、高效调拨。从浙江发往辽宁省的首批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医用口罩5万个、护目镜1万个、外科口罩5000个、N95口罩2000个、防护服400套、隔离服600套、手持式测温仪1000个入库,并连夜按规定程序全部拨付给省内各大重点医院、重点部门和各市政府。

  沈阳市商务局向78家医药连锁经营企业及时发布医疗产品供应信息,拨付定点医院防护服66套,向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拨付口罩2.4万个,组织投放市场口罩10万个。

  大连市商务局发动欧姆龙、辉瑞制药、爱丽思生活用品等多家外资企业分别向大连、武汉、上海捐赠体温计、药品、口罩等紧缺防控物资。抚顺市商务局争取企业捐助84消毒液150瓶、医用橡胶检查手套2000支。

  1200套防护服和1440个医用口罩抵沈

  2月3日上午,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瑞典籍华人蒋大龙先生捐赠辽宁省第一批应急医疗物资1200套防护服和1440个医用口罩目前已抵达沈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医用物资吃紧、百姓防护需求量较大的紧张形势。

  据介绍,蒋大龙先生十分关注辽宁疫情发展,了解到辽宁省应急医疗物资紧张的情况,第一时间动员瑞典公司,千方百计在瑞典挖掘采购渠道,积极寻找运输途径,决定分两批次,共向辽宁省捐赠医用防护服5000套,医用口罩5000个。

  受疫情影响,国际和国内航线及航班班次大幅减少,第一批物资需经转德国科隆、阿联酋迪拜以及我国上海、杭州等地。

  为保证捐赠物资早日安全顺利到位,省商务厅积极对接辽宁慈善总会加快推进捐赠进程,联系上海海关、沈阳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并协调快递货运企业保证物资安全顺利转运,最终第一批医疗物资较计划提前2日抵达沈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