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类企业也将于近期复产复工。大连市应急管理局于2月2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出复产复工管控要求,加强复产复工期间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必须暂停或减少聚会、聚集,按国家、省市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生产车间和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灭菌工作,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必须进行员工健康筛查,从业人员一律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对于有疑似症状的员工,要立即按规定隔离,不得上岗。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在非集会的情况下,利用网络、广播、手机APP、微信等各种有效措施,开展复产复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动保护意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和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复产复工期的各种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验收制度,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压实验收责任,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文 孙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