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陆续发生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2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省公安厅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确保疫情期间医院平稳有序地开展救治工作。
通告明确,凡实施下列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一、殴打、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
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追逐、拦截医务人员的;
三、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
五、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哄抢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违规停放尸体、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起哄闹事,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
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省公安厅提示,有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