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近日,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刑检二部受理一起发生在本辖区的涉疫敏感案件,及时果断对被告人赵某某批准逮捕,并组织刑检二部精干力量提前介入该案。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围绕案件定性、关键证据收集、瑕疵证据补救和证据锁链完善等提出侦查建议,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并提前全面掌握案件证据情况。
据介绍,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赵某某使用其本人微信,昵称“鞍山交警小龙”在朋友圈中冒充警察发布由其带队对鞍山市施行封城封路措施,信息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许多人看到信息后非常恐慌,纷纷拨打8890和110等电话,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警方获悉后,及时通知各微信群进行辟谣,制止了信息的扩散。
针对这起涉疫敏感案件,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案件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完善取证,在确保办案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当日受案、当日提审、当日提起公诉,实现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文 姚晓滨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