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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清河区“四项举措”开展干部选拔
辽宁日报  2018-07-26 10:23:28

  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近年来,铁岭市清河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始终坚持任人唯贤、以德为先,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活力,为区域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引导,匡正选人用人的“风向标”。把政治标准放首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工作实绩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从根本上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格审查,筑牢选拔任用的“防火墙”。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仔细核查考察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严格贯彻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日常了解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的制度,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

  完善制度,强化干部约束机制。通过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干部综合考察,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践行八项规定情况,尤其是“8小时以外”和“社交圈”“生活圈”的情况,以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并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创新年度考察方式,对乡(镇)街领导班子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更广泛听取民意,扩大考察范围,充分体现干部考察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强化考核,控制好使用干部的“升降梯”。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把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予以提拔重用;对经组织考察,确定不胜任现职、群众反响强烈的干部坚决给予组织调整;对那些心态浮躁、作风漂浮、工作浮夸的干部,不在工作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跑官要官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诫勉,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记者 狄文君)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