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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
沈阳日报  2018-12-11 13:36:09

  12月10日,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培训暨宣传月启动会议正式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沈阳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标志着沈阳市经济普查登记准备工作进入关键阶段。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全国家底的一次“全面体检”。真实准确的普查资料是国家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2019年1月1日,普查将进入正式登记阶段。全市近6000名基层普查人员将对全市各类单位和纳入抽样调查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入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经营证件和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依法对普查信息严格保密。(记者 包晗)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