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沈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沈阳市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达到35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70%以上,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达到100%。
品牌运营 至少培育3-5家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支持举办连锁经营模式的养老机构,到2020年,沈阳市至少培育3-5家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每家连锁运营2家以上养老机构或5家以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积极引进、培育实施一批重大养老产业项目,鼓励发展连锁性度假式养老服务基地,构建候鸟式养老体系。支持企业开发为老年人服务的产品用品,研发老年人健康监测等智能化科技产品。鼓励老年用品销售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开发老年人用品共享交易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用品租赁服务。
医养融合 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等
做好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开设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绿色审批通道,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进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等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通老年人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制定沈阳市医养结合床位认定流程,推进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增加医养结合床位,出台医养结合床位享受养老机构补贴的政策。落实国家有关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智慧养老 鼓励开发和运用智能软硬件
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模式。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鼓励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
社区养老 新建小区按照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2%
依托居住区生活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新建小区按照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2%。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方式,达到千名居民拥有20平方米以上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到2020年,沈阳市投入运营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数达到8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
生活便捷 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
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重点做好老旧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对无电梯的要加装电梯。到2020年,完成50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改造。(记者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