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在葫芦岛召开

2018-08-09 08:44:2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8月8日,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在葫芦岛市召开。本届论坛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为主题,围绕东北区域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并致词。

  东北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全国七大区域论坛之一,由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一区共同主办,是东北三省一区交流法学研究成果、引领和繁荣区域法学研究事业的重要平台,在推动区域法治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论坛指出,近年来,东北各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改善,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举措,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对比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论坛强调,开展营商法治环境理论研究是当前各级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地方法治建设实践,把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真正建设成为党的政治工程、群众的民心工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助力工程。

  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1235篇,经推荐、初评和终评确定获奖论文212篇,为东北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

  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代表,辽宁省及各市法学会负责人及获奖作者代表等120余人参加论坛。(记者 刘乐)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