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紧锣密鼓推进机构改革

2018-10-29 09:15:4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辽宁省委、省政府10月13日召开辽宁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之后,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第一时间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就机构改革的相关事宜与省编办进行多轮沟通,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目前,机构改革基本框架已经完成,档案、财务、资产、人员、转隶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等正在按时间表紧锣密鼓地推进。

  优化营商环境是辽宁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基础性改革,为解决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联动,切实为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大中小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辽宁省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机构改革后,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调整为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名字的变化体现了工作着力点的变化”。10月25日,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掉“监督”并不是“不监督”,而是把工作重点由监督转移到营商环境的全面建设上,未来将着重在体制机制上攻关,补齐短板,全面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

  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营商环境监管机构,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7年成立,系由原企业服务局人员编制划转,职责较为宏观,过去一年工作着力点主要放在抓《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上。改革后,政务服务大厅和民心网划归营商局管理,并增加了三个处室,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保障处、审批服务管理处和行政权力运行管理处。功能进一步完善,职能进一步完备,将全面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辽宁省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尤其是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与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密切相关。比如,党政机构职责定位不准、职能划分不清,一些领域机构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一件事由多个部门管理,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投资环境、人才环境、法治环境和诚信环境的改善。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人表示,新机构权责统一,负责省政府的软环境事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无论是建章立制,还是补短板、做优化,工作力度均将进一步加强。“今后将立足新职能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以监督为手段,以建设为目标,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提升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记者 孔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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