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

2018-11-21 08:55:09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20万元奖励。记者11月20日从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获悉,大连高新区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鼓励更多科技型企业积极参加高企培育和认定,重点支持技术研发水平较高、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

  大连高新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356家,按照大连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大连高新区从2017年到2019年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为加快推进高新区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高新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大连高新区建立高企认定培育工作协同机制,重点选择创新基础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辅导。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专项奖励资金,其中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资金,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5万元奖励资金。(记者 杨丽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