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0个早期棚改小区配套设施及房屋进行维修改造”,是今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要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省住建厅对该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早谋划、早启动,高质量完成这项重要民生工程。
辽宁省是全国开展棚户区改造最早的省份,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79.5万套,改善了500多万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此次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的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主要是对2009年以前建设的棚改小区的房屋主体公共部位进行维修改造,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善提升,涉及抚顺、本溪、阜新、营口、铁岭、朝阳、葫芦岛7市的100个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后将惠及约70万居民。
省住建厅迅速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按照“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原则,指导有关市进行问题排查,制定维修改造方案,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任务,兑现省委、省政府向全省早期棚改小区居民的承诺。
辽宁省要求,维修改造前,要广泛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按照轻重缓急和居民意愿量力而行逐步解决。确定的维修改造方案和标准要向居民公布,邀请居民代表全过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维修改造工程结束后,省住建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并向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以群众的满意度评判维修改造工作的实际成效。(记者 刘佳)